一、 |
中華民國應設置自由貿易區,區內容許製造業、運輸及轉運業、貿易業、商業、金融服務業及其他相關事業的經濟活動。 |
二、 |
理想的自由貿易區應具備下列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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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人、財、貨、資訊的自由。 |
(二) |
應具有自由市場條件的環境,使區內事業可基於健全的財經原則做為其決策依據。 |
(三) |
區內的政府法令干預應減至最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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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自由貿易區內的典型經濟活動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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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貿易。
(二)倉儲。
(三)轉運。
(四)製造。
(五)行銷及其輔助服務。
(六)技術性服務。
(七)金融業務。 |
四、 |
建議在某特定地區建立一系列的自由貿易區,第一個區宜設在鄰近桃園中正國際機場,以利國際性服務業的發展,其後各區宜在台中彰化地區以及高雄地區。 |
五、 |
對專案研究小組所提「籌設自由貿易區」初步研究報告中的籌設原則、功能及基本措施等,大體均表同意。對倉儲、運輸、投資額度及激勵措施等提出補充意見。 |
六、 |
租稅優惠部份,建議採用香港的百分之一六•五稅率的單一稅制。
政府在籌建自由貿易區的工作上也有不少困難,包括研擬具體計畫,制定及修正有關法律,勘選地點、籌措經費等都是任務艱鉅的工作,而最棘手的國家安全問題,因為我國當時實施戒嚴,人、財、貨及資訊都在管制範圍,無法自由進出,如想解除這些管制,要陳報最高當局核定,而且要制定或修正法律,能否順利達成,尚難預卜。
貝泰公司於七十三年初提出研究報告及建議,雖然肯定我國設置自由貿易區的政策,可惜孫院長於同年二月間中風,請假治療,同年五月底辭去院長職務,政策方面頓失支援,最後因為爭議仍多,被迫擱置。 |
孫院長在七十一年提出設置自由貿易區的構想時,主要理由為: |
一、 |
拓展對外貿易是我國經濟發展的策略。 |
二、 |
在推動十項重大建設及科技發展方案後,國內工業生產的能力當大幅提升,必須加強拓銷。 |
三、 |
我國經濟發展正處於轉型期,必須加強引進高級技術,加速爭取外人投資,以爭取時效。 |
四、 |
經濟自由化是國際市場的傾向,我國應儘快邁向自由化,才能在國際間競爭。 |
五、 |
鄰近的新加坡、香港係以整個國家或地區作為自由貿易區,中共亦以經濟特區的方式,採取比較寬鬆的措施,對我產品外銷有相當威脅,必須設法因應。 |
六、 |
我國對外貿易將大幅增長,設置自由貿易區的工作應加速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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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七十二年,我們的出口值為二五一億美元,進口值為二○二億美元,貿易順差為四八億美元。到了九十二年,出口值升為一、四四一億美元,進口值為一、二七二億美元,順差為一六九億美元,對外貿易總額每年成長,如果我們已經設置自由貿易區,成長幅度可能更大。因之,我們很佩服孫院長高瞻遠矚的睿智,以及任勞任怨推動國家建設的苦心,所以將設置自由貿易區計畫,納入文獻中,供各界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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