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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職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區長期間(100年8月至今)
(一)機關考核成績
1.100年行政院主計總處工商及服務業普查「第1級普查所優等第1名」。
2.100年調解業務績效考核第1級第1名,榮獲內政部及法務部優渥獎金。
3.100年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全民監督公共工程實施方案」優等。
4.100年內政部役政署「役政業務督訪」總成績第一名。
5.101年內政部營建署「市區道路養護管理績效考評」全國第3名。
6.101年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路平工作」執行成效績優。
7.101年經濟部「優良市集、樂活市集」。
8.新北市各項考核如區政考核、親民服務考核、環境清潔、災害防救、快速服務等均榮獲優良成績。
(二)為民服務績效
1.規劃單一服務櫃台,縮減人力及減少民眾等待時間。整合公所櫃檯總計超過60種不同類型業務,分為一般、社福及役政三大區塊,提升人員職能採單一窗口方式辦理。平均民眾等候時間為1分鐘,尖峰時段約3分鐘,並可充分服務民眾個案,每件服務民眾時間約8分鐘。
2.全年(101年)度舉辦24項共132場活動,参與活動人次達50萬人次,媒體報導319則。活動以自辦為主,運用各類公共空間,走入社區與鄰里。
3.101年建立社福奧援整合平台,針對須照顧之弱勢族群提供客製化服務。結合民間資源舉辦二手衣募集、愛心米發放、慢飛天使、端午萬粽齊心、獨老送餐、盲人電影欣賞等活動共舉辦25場,服務人數13,961。
4.便民的資訊化服務。將各項資訊無論報修公設、路燈、馬路等,或各項申請表單下載、場域租借或工程資訊詳實公告且即時登載網站,總計104件表單,瀏覽人次由101年1月20萬人次增加至102年7月111萬7千人次。
(三)機關行政績效
1.平均每件公文處理時數由3.88天縮短1日以內。年公文量達74,411件,調解會申請案達7042件,透過電子公文處理及各環節積極作為讓績效顯著提升。
2.有效規劃人力,採輪班及區域集中,讓公共設施維管(公園、活動中心等)不打烊。雖非編人員縮減,有效運用人力精實的檢討作業分工,仍可相對提升公共設施服務品質。
3.資產有效管理,開源節流兼顧。檢討釋出不需之資產供他機關使用,整合各項採購標的節省千萬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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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任職新北市觀光旅遊局副局長期間(99年1月至100年7月)
(一)辦理城市行銷活動:2011平溪天燈節吸引30萬人次、貢寮國際海洋音樂祭70萬人次,創造上億觀光產值;出席上海及北京國際旅展,行銷宣傳新北市觀光景點,規劃放天燈、健行等有別於一般旅遊行程吸引大陸人士來台觀光。
(二)水金九地區國際觀光魅力景點發展計畫:交通部專案補助,辦理選址、規劃、工程及行銷等工作,全案已建置完成;另結合中華電信提供智慧手機的自動導覽。
(三)提升旅宿服務品質:辦理「優良旅館評選計畫」,針對新北市229家旅館業進行優良旅館評選,可供消費者做為選擇投宿旅館之依據。另辦理「2011新北市魅力民宿評選計畫」以推廣特色民宿。
(四)辦理新北市猴硐煤礦博物園區規劃與開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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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任職國防部軍備局專門委員期間(94年3月至99年1月)
辦理國軍營產使用規劃與轉型;研修國防部相關營產管理之各項法案,及参與國防部各項專責業務推動如促進民間参與國防相關建設推動工作小組、國防部歷史文物與遺址古蹟調查工作小組。奉派擔任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委員。
(一)辦理國軍營產整體規劃作業,及營產獲得、糾紛、變更等各項業務。
(二)研訂「國防土地提供非軍方單位使用收費原則」、「國軍土地早年價購、徵收未完成土地原移轉登記作業原則」、「國軍土地涉都市計畫作業指導要點三、任職國防部軍備局專門委員期間(94年3月至99年1月)
辦理國軍營產使用規劃與轉型;研修國防部相關營產管理之各項法案,及参與國防部各項專責業務推動如促進民間参與國防相關建設推動工作小組、國防部歷史文物與遺址古蹟調查工作小組。奉派擔任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委員。
(一)辦理國軍營產整體規劃作業,及營產獲得、糾紛、變更等各項業務。
(二)研訂「國防土地提供非軍方單位使用收費原則」、「國軍土地早年價購、徵收未完成土地原移轉登記作業原則」、「國軍土地涉都市計畫作業指導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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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任職交通部觀光局科長期間(86年6月至94年2月)
(一)執行觀光客倍增計畫:以目標管理及顧客需求為導向,減項為優先,消除舊有不良設施,改善整體環境質感,優先以日月潭、阿里山、北海岸、花東及恆春半島為旗艦點,搭配環境特色規劃不同體驗的套裝旅遊路線,吸引國際遊客造訪。
(二)辦理跨部門國際比圖專案:結合漁業署、林務局及觀光局各主要觀光景點,以國際比圖的模式,邀請國外知名建築大師参與評審,讓國外建築團隊参與,藉此提升國內公共建築的設計品質,也讓國人有機會看到國外建築團隊設計作品。
(三)輔導民間参與觀光事業投資:辦理法令修訂外,並辦理、審理觀光局及所轄風景區管理處促進民間参與投資觀光事業案(BOT、BOO、OT、ROT)。完成台北市旅館的促参案首例「美麗信酒店」及觀光局各項大型民間投資案。
(四)擬訂「東部整體觀光發展計畫」、「溫泉開發計畫」以為觀光發展指導計畫。
(五)籌設成立「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協助地方發展觀光產業。辦理觀光局所轄各國家風景區之規劃、建設與管理。
(六)榮獲93年交通部模範公務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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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任職內政部營建署技士期間(81年2月至86年6月)
(一)研訂「北部區域計畫通盤檢討」、「南部區域計畫通盤檢討」、「各縣市綜合 發展計畫」,以為各地區土地規劃之依據。
(二)参與國家建設六年計劃、雲林麥寮工業區規劃、高鐵車站土地開發規劃、新竹科學園區等重大地區產業計畫;及各項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
(三)執行建置國土資訊系統(GIS),以為各項環境規劃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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